ISO 5667-19:2004
Water quality — Sampling — Part 19: Guidance on sampling of marine sediments
发布时间:2004-06-03 实施时间:


ISO 5667-19:2004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采样计划
采样计划应该包括采样的目的、采样的位置、采样的时间、采样的深度、采样的频率以及采样的数量等信息。采样计划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应该在采样前进行评估和确认。

2. 采样设备
采样设备应该选择适合采样的沉积物类型和采样深度的设备。采样设备应该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以确保采样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采样设备应该在采样前进行检查和校准。

3. 采样方法
采样方法应该根据采样计划进行选择,并应该在采样前进行评估和确认。采样方法应该确保采样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并应该避免对沉积物的污染和破坏。采样方法应该记录在采样记录中。

4. 采样记录
采样记录应该包括采样的位置、采样的时间、采样的深度、采样的设备、采样的方法、采样的数量以及采样的备注等信息。采样记录应该在采样后立即进行记录,并应该保存在适当的位置。

5. 采样分析
采样分析应该根据采样计划进行选择,并应该在采样后进行分析。采样分析应该确保分析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并应该避免对沉积物的污染和破坏。采样分析应该记录在采样记录中。

6. 采样质量控制
采样质量控制应该包括采样设备的校准、采样方法的评估、采样记录的检查以及采样分析的质量控制等。采样质量控制应该确保采样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并应该避免对沉积物的污染和破坏。

相关标准
- ISO 5667-1:2006 水质采样——第1部分:指南
- ISO 5667-3:2012 水质采样——第3部分:采样策略
- ISO 5667-11:2009 水质采样——第11部分:微生物采样
- ISO 5667-14:2018 水质采样——第14部分:采样设备
- ISO 5667-15:2010 水质采样——第15部分:采样器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