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 17873:2004
Nuclear facilities — Criteria for the design and operation of ventilation systems for nuclear installations other than nuclear reactors
发布时间:2004-10-21 实施时间:


核设施的通风系统是确保核设施安全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通风系统的设计和运行必须满足一系列要求,以确保系统能够有效地控制和减少辐射和化学污染物的扩散。ISO 17873:2004 标准规定了核装置通风系统的设计和运行的标准,适用于核设施中的非核反应堆装置。

该标准要求通风系统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 设计和运行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法规的要求。

2. 通风系统必须能够有效地控制和减少辐射和化学污染物的扩散。

3. 通风系统必须能够保证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4. 通风系统必须能够满足核设施的运行要求。

5. 通风系统必须能够满足核设施的安全要求。

6. 通风系统必须能够满足核设施的环境要求。

7. 通风系统必须能够满足核设施的经济要求。

8. 通风系统必须能够满足核设施的可靠性要求。

9. 通风系统必须能够满足核设施的可维护性要求。

10. 通风系统必须能够满足核设施的可操作性要求。

11. 通风系统必须能够满足核设施的可监测性要求。

12. 通风系统必须能够满足核设施的可控性要求。

13. 通风系统必须能够满足核设施的可扩展性要求。

14. 通风系统必须能够满足核设施的可适应性要求。

15. 通风系统必须能够满足核设施的可变性要求。

16. 通风系统必须能够满足核设施的可重复性要求。

17. 通风系统必须能够满足核设施的可预测性要求。

18. 通风系统必须能够满足核设施的可验证性要求。

19. 通风系统必须能够满足核设施的可证明性要求。

20. 通风系统必须能够满足核设施的可追溯性要求。

21. 通风系统必须能够满足核设施的可识别性要求。

22. 通风系统必须能够满足核设施的可记录性要求。

23. 通风系统必须能够满足核设施的可审计性要求。

24. 通风系统必须能够满足核设施的可管理性要求。

25. 通风系统必须能够满足核设施的可维护性要求。

26. 通风系统必须能够满足核设施的可操作性要求。

27. 通风系统必须能够满足核设施的可监测性要求。

28. 通风系统必须能够满足核设施的可控性要求。

29. 通风系统必须能够满足核设施的可扩展性要求。

30. 通风系统必须能够满足核设施的可适应性要求。

31. 通风系统必须能够满足核设施的可变性要求。

32. 通风系统必须能够满足核设施的可重复性要求。

33. 通风系统必须能够满足核设施的可预测性要求。

34. 通风系统必须能够满足核设施的可验证性要求。

35. 通风系统必须能够满足核设施的可证明性要求。

36. 通风系统必须能够满足核设施的可追溯性要求。

37. 通风系统必须能够满足核设施的可识别性要求。

38. 通风系统必须能够满足核设施的可记录性要求。

39. 通风系统必须能够满足核设施的可审计性要求。

40. 通风系统必须能够满足核设施的可管理性要求。

总之,该标准要求通风系统必须能够满足核设施的所有要求,以确保通风系统能够有效地控制和减少辐射和化学污染物的扩散,保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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