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 18778:2005
Respiratory equipment — Infant monitors —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发布时间:2005-03-02 实施时间:


ISO 18778:2005标准规定了婴儿监测器的特殊要求,以确保其在监测婴儿呼吸方面的安全和有效性。该标准适用于监测新生儿和婴儿的呼吸频率、呼吸深度和呼吸暂停等方面的设备。该标准要求婴儿监测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 设备必须能够准确地监测婴儿的呼吸频率、呼吸深度和呼吸暂停等指标,并能够及时发出警报。

2. 设备必须具有足够的灵敏度和特异性,以避免误报和漏报。

3. 设备必须具有足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以确保其在长时间使用中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设备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法规要求,以确保其在使用中的安全性。

5. 设备必须具有足够的易用性和人机交互性,以方便医护人员的使用和操作。

6. 设备必须具有足够的耐用性和易维护性,以确保其在长时间使用中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7. 设备必须具有足够的适应性和可扩展性,以满足不同医疗环境和需求的要求。

总之,ISO 18778:2005标准规定了婴儿监测器的特殊要求,以确保其在监测婴儿呼吸方面的安全和有效性。该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婴儿监测器的质量和可靠性,保障婴儿的健康和安全。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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