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 10821:2005 标准要求缝纫机、单元和系统必须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1. 设计和制造必须符合国家和地区的安全标准和法规要求。
2. 缝纫机必须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稳定性,以确保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会发生机械故障。
3. 缝纫机必须具有足够的电气安全性能,以确保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会发生电气故障。
4. 缝纫机必须具有足够的防护措施,以确保操作人员不会接触到危险的机械部件或电气部件。
5. 缝纫机必须具有足够的安全控制系统,以确保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会发生操作失误或操作不当。
6. 缝纫机必须具有足够的紧急停止装置,以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立即停止缝纫机的运行。
7. 缝纫机必须具有足够的操作说明和警告标识,以确保操作人员能够正确地使用缝纫机,并了解缝纫机的危险和安全措施。
8. 缝纫机必须经过充分的测试和检验,以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除了上述安全要求外,ISO 10821:2005 标准还要求缝纫机、单元和系统必须符合以下额外要求:
1. 缝纫机必须具有足够的稳定性和平衡性,以确保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会发生倾斜或晃动。
2. 缝纫机必须具有足够的噪声控制措施,以确保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会对操作人员造成噪声污染。
3. 缝纫机必须具有足够的灯光照明,以确保操作人员能够清晰地看到缝纫区域。
4. 缝纫机必须具有足够的维护和保养措施,以确保缝纫机的长期稳定运行。
5. 缝纫机必须具有足够的环保措施,以确保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相关标准
ISO 4915:1991 工业缝纫机——缝纫机的分类和术语
ISO 4916:1991 工业缝纫机——缝纫机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ISO 4917:1991 工业缝纫机——缝纫机的标记和包装
ISO 4918:1991 工业缝纫机——缝纫机的安装和调试
ISO 4919:1991 工业缝纫机——缝纫机的操作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