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 11148-8:2011标准适用于手持非电动动力工具,包括砂光机和抛光机。这些工具通常用于金属、木材、塑料等材料的表面处理,以去除污垢、划痕和其他表面缺陷。这些工具通常由气动、液压或其他非电动动力源驱动。
该标准规定了砂光机和抛光机的设计和制造要求,以确保它们在使用时不会对操作者或其他人员造成伤害。这些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1. 工具必须符合适用的国家或地区的安全标准和法规要求。
2. 工具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以承受正常使用时的负载和应力。
3. 工具必须具有足够的稳定性和平衡性,以确保操作者可以控制工具并避免意外伤害。
4. 工具必须具有足够的保护措施,以防止操作者接触到旋转部件或其他危险部件。
5. 工具必须具有足够的防护措施,以防止材料碎片或其他危险物质飞溅到操作者或其他人员身上。
6. 工具必须具有足够的安全开关和控制装置,以确保操作者可以在必要时立即停止工具。
此外,标准还规定了使用这些工具时必须遵守的安全操作程序,以及必须采取的预防措施。这些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1. 操作者必须接受适当的培训和指导,以了解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程序。
2. 操作者必须戴上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眼镜、手套、耳塞等。
3. 操作者必须确保工具和工作区域干净整洁,以避免意外伤害。
4. 操作者必须遵守工具的使用说明书和安全标识,以确保正确使用工具。
5. 操作者必须定期检查工具的状态和性能,以确保工具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总之,ISO 11148-8:2011标准为砂光机和抛光机的设计、制造和使用提供了详细的安全要求和指导,以确保这些工具在使用时不会对操作者或其他人员造成伤害。
相关标准
ISO 11148-1:1996 手持非电动动力工具——安全要求——第1部分:通用要求
ISO 11148-2:1996 手持非电动动力工具——安全要求——第2部分:钻机
ISO 11148-3:1996 手持非电动动力工具——安全要求——第3部分:锤子和凿子
ISO 11148-4:1996 手持非电动动力工具——安全要求——第4部分:锯
ISO 11148-5:1996 手持非电动动力工具——安全要求——第5部分:切割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