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 6183:2009/Amd 1:2017标准规定了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设计和安装要求,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系统能够快速、有效地灭火。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物内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包括机房、电气设备室、计算机房、档案室、博物馆、图书馆、实验室、化学品储存室、发动机室、船舶机舱等。
本标准要求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 系统设计必须满足建筑物的特定要求,包括建筑物的类型、大小、使用情况等。
2. 系统必须能够快速、有效地灭火,并且不会对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
3. 系统必须能够在火灾发生时自动启动,并且能够在一定时间内将灭火剂释放到灭火区域。
4. 系统必须能够在灭火后自动停止,并且能够在一定时间内排出灭火区域内的二氧化碳。
5. 系统必须能够在灭火前发出警报,以便人员及时撤离。
6. 系统必须能够在灭火后进行检查和维护,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本标准还规定了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安装要求,包括:
1. 灭火系统必须安装在易燃物质存放区域的上方,以确保灭火剂能够覆盖整个区域。
2. 灭火系统必须安装在易燃物质存放区域的外部,以确保灭火剂不会对人员造成伤害。
3. 灭火系统必须安装在易燃物质存放区域的周围,以确保灭火剂能够覆盖整个区域。
4. 灭火系统必须安装在易燃物质存放区域的上方和周围,以确保灭火剂能够覆盖整个区域。
5. 灭火系统必须安装在易燃物质存放区域的上方和周围,并且必须与建筑物的其他灭火系统相连,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灭火。
本标准的修订1主要是对原标准进行了一些技术上的更新和完善,以确保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设计和安装更加符合实际需要。
相关标准
- ISO 14520-1:2015 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设计、安装、检查和维护——第1部分: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 ISO 14520-2:2015 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设计、安装、检查和维护——第2部分:惰性气体灭火系统
- ISO 14520-3:2015 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设计、安装、检查和维护——第3部分:卤代烷灭火系统
- ISO 6182-1:2011 灭火设备——自动灭火系统——部分1: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
- ISO 6182-2:2011 灭火设备——自动灭火系统——部分2:气体灭火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