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数字记录的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记录管理软件可以帮助组织管理数字记录,确保其完整性、可靠性、可用性和可追溯性。然而,记录管理软件的功能和要求千差万别,这给开发人员和用户带来了很大的挑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布了ISO 16175-1:2020标准,以提供记录管理软件的功能要求和相关指南。
ISO 16175-1:2020标准适用于管理数字记录的任何应用程序,包括电子邮件、文档管理系统、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等。该标准包括以下功能要求:
1. 记录创建和捕获:记录管理软件应该能够创建和捕获数字记录,并确保其完整性和可靠性。
2. 记录分类和索引:记录管理软件应该能够对数字记录进行分类和索引,以便于组织和检索。
3. 记录存储和保护:记录管理软件应该能够安全地存储数字记录,并确保其保密性和完整性。
4. 记录访问和检索:记录管理软件应该能够方便地访问和检索数字记录,以满足用户的需求。
5. 记录保留和销毁:记录管理软件应该能够根据组织的政策和法规要求,对数字记录进行保留和销毁。
除了功能要求,ISO 16175-1:2020标准还提供了相关指南,以帮助开发人员和用户实现记录管理软件的最佳实践。这些指南包括:
1. 记录管理政策和流程:组织应该制定记录管理政策和流程,并确保记录管理软件符合这些政策和流程。
2. 记录管理培训和意识:组织应该为记录管理软件的用户提供培训和意识,以确保他们能够正确地使用记录管理软件。
3. 记录管理质量控制:组织应该实施记录管理质量控制措施,以确保记录管理软件的质量和可靠性。
4. 记录管理安全:组织应该实施记录管理安全措施,以确保数字记录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5. 记录管理监督和审计:组织应该实施记录管理监督和审计措施,以确保记录管理软件符合组织的政策和法规要求。
ISO 16175-1:2020标准的发布,为记录管理软件的开发和使用提供了指导和规范,有助于提高数字记录的管理效率和质量。
相关标准
ISO 15489-1:2016 信息与文献——记录管理——第1部分:一般要求
ISO 23081-1:2016 信息与文献——数字记录管理——第1部分:框架和基本原则
ISO 30300:2011 信息与文献——记录管理——基本要素和概念
ISO 30301:2011 信息与文献——记录管理系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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