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 030.2-1993
中国极地考察档案著录细则
发布时间:1991-12-20 实施时间:1992-07-01
中国极地考察档案著录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适用于中国极地考察档案的著录工作。本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档案著录的基本要求、档案著录的格式、档案著录的内容等。
一、档案著录的基本要求
1. 档案著录应当准确、完整、规范、清晰。
2. 档案著录应当按照时间顺序进行,确保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3. 档案著录应当注明档案的来源、形式、数量、存放地点等信息。
4. 档案著录应当注明档案的保管期限和保密级别等信息。
二、档案著录的格式
1. 档案著录应当采用标准的档案著录格式,包括文件号、文件题名、责任者、日期、页数、存放地点等。
2. 档案著录应当采用统一的字体、字号、字距、行距等排版格式,确保档案的可读性和美观性。
3. 档案著录应当采用黑色或蓝色的水性笔或钢笔进行书写,确保档案的持久性和不易褪色。
三、档案著录的内容
1. 档案著录应当注明档案的题名、责任者、日期、页数、存放地点等基本信息。
2. 档案著录应当注明档案的来源、形式、数量、存放地点等详细信息。
3. 档案著录应当注明档案的保管期限和保密级别等重要信息。
4. 档案著录应当注明档案的主要内容、涉及的人物、地点、事件等信息。
相关标准
- GB/T 15834-2011 档案文件编目规则
- GB/T 15835-2011 档案文件题名规则
- GB/T 15836-2011 档案文件责任者规则
- GB/T 15837-2011 档案文件日期规则
- GB/T 15838-2011 档案文件页数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