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T 168.4-2013
大生活用海水后处理设计规范 第4部分:生态塘法
发布时间:2013-11-13 实施时间:2014-05-01


海水后处理是指将海水中的污染物去除,使其达到排放标准的处理过程。生态塘法是一种利用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理,通过植物、微生物等生物体的作用,将污染物转化为无害物质的处理方法。本标准旨在规范大生活用海水后处理生态塘法的设计,以确保其达到排放标准。

1.生态塘法的类型
生态塘法主要分为自然生态塘和人工生态塘两种类型。自然生态塘是指利用自然湿地、河流、湖泊等自然水体进行处理的方法,其处理效果受自然环境的影响较大。人工生态塘是指通过人工构建生态系统进行处理的方法,其处理效果受设计参数和运行管理的影响较大。

2.生态塘法的结构
生态塘法主要由进水口、预处理池、生态池、出水口等组成。其中,预处理池主要用于去除大颗粒物和悬浮物,生态池主要用于去除有机物和氮、磷等营养物质。

3.生态塘法的设计参数
生态塘法的设计参数包括进水水质、处理能力、水力负荷、水深、水面积、植物种类和数量等。其中,进水水质应符合排放标准要求,处理能力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水力负荷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水深和水面积应根据处理能力和植物种类确定。

4.生态塘法的运行管理
生态塘法的运行管理包括进水控制、植物管理、水质监测等。其中,进水控制应根据进水水质和处理能力进行调整,植物管理应定期修剪和更换,水质监测应定期进行,以确保处理效果符合排放标准。

相关标准
GB 18918-2002 海洋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2008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084-2005 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与处置标准
GB 5749-2006 饮用水卫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