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F 1035-2012
消防产品工厂检查通用要求
发布时间:2012-12-26 实施时间:2013-01-01


消防产品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其质量和安全性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保证消防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需要对消防产品的生产工厂进行检查。本标准就消防产品工厂检查的通用要求进行了规定。

1.工厂检查的基本要求
1.1 工厂检查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行,检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
1.2 工厂检查应当全面、客观、公正、严谨,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干扰和影响。
1.3 工厂检查应当注重实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消防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2.检查内容
2.1 工厂的基本情况,包括工厂的注册信息、生产规模、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等。
2.2 消防产品的生产情况,包括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生产工人、原材料采购、产品质量控制等。
2.3 消防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包括产品的性能、结构、材料、标志、说明书等。
2.4 工厂的管理情况,包括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

3.检查方法
3.1 工厂检查应当采用现场检查和资料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2 现场检查应当包括工厂的生产车间、仓库、实验室、办公室等。
3.3 资料审查应当包括工厂的注册证书、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等。

4.检查结果处理
4.1 检查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被检查单位,并要求其整改。
4.2 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行处理。
4.3 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依法依规处理。

相关标准
GB 16806-2017 消防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GB 16809-2017 消防产品质量控制规定
GB 16810-2017 消防产品标志和说明书规定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