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F 1131-2014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
发布时间:2014-11-13 实施时间:2014-11-13


仓储场所是指专门用于存放货物的场所,包括仓库、库房、货场、码头等。由于仓储场所存放的货物种类繁多,数量庞大,且大多数货物都具有易燃易爆性质,因此仓储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的发布,为仓储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提供了标准化的指导。

该标准规定了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包括: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建立消防安全档案等。这些要求旨在确保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在组织管理方面,该标准要求仓储场所应当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此外,仓储场所还应当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确保消防安全管理的全员参与。

在消防设施和器材方面,该标准要求仓储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包括消防水源、消防水带、消防泵、消防栓、灭火器等。此外,仓储场所还应当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在消防安全检查方面,该标准要求仓储场所应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消防安全管理的有效性。检查内容包括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性、消防通道的畅通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情况等。

总之,《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的发布,为仓储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提供了标准化的指导,有助于提高仓储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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