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旅行社提供的入境旅游服务。
二、术语和定义
2.1 入境旅游:指旅游者从境外进入中国境内旅游。
2.2 旅行社:指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旅游服务企业。
2.3 旅游者:指参加旅游活动的个人或团体。
2.4 旅游线路:指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所经过的景点、交通、住宿、餐饮等环节的组合。
2.5 旅游合同:指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服务合同。
2.6 旅游费用:指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门票费、导游服务费等。
三、基本要求
3.1 旅行社应当依法注册,具备提供旅游服务的资质。
3.2 旅行社应当为旅游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旅游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线路、旅游费用、旅游服务标准等。
3.3 旅行社应当为旅游者提供安全、舒适、便捷的旅游服务,确保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3.4 旅行社应当为旅游者提供优质的导游服务,确保旅游者的旅游体验。
3.5 旅行社应当为旅游者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及时解决旅游者的投诉和纠纷。
四、服务规范
4.1 旅游信息公示
旅行社应当在官方网站、旅游线路宣传册、旅游合同等渠道公示旅游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线路、旅游费用、旅游服务标准等。旅游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假宣传或隐瞒重要信息。
4.2 旅游合同签订
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明确旅游线路、旅游费用、旅游服务标准等内容。旅游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4.3 旅游费用收取
旅行社应当按照旅游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标准收取旅游费用,不得强制旅游者购买不必要的旅游服务或者附加费用。
4.4 旅游服务提供
旅行社应当按照旅游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旅游服务,确保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提高旅游者的旅游体验。
4.5 售后服务
旅行社应当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机制,及时解决旅游者的投诉和纠纷,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相关标准
GB/T 14333-2011 旅游服务质量体系要求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1001-2013 旅游服务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2799-2008 旅游景区服务质量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