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B/T 074-2019
文明旅游示范区要求与评价
发布时间:2019-03-25 实施时间:2019-08-01


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文明旅游已经成为了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文明旅游不仅是旅游者的基本素养,也是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为了推动文明旅游的发展,保护旅游资源,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国家旅游局制定了《文明旅游行为促进条例》,并制定了《文明旅游示范区要求与评价》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文明旅游示范区,旨在规范旅游行业的行为,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保护旅游资源,促进旅游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示范区的基本要求:包括示范区的管理机构、管理制度、服务设施、旅游宣传等方面的要求。

2.旅游服务质量要求:包括旅游服务人员的素质、旅游服务设施的质量、旅游服务流程的规范等方面的要求。

3.旅游资源保护要求:包括旅游资源的保护、旅游活动的规范、旅游垃圾的处理等方面的要求。

4.文明旅游宣传要求:包括文明旅游宣传的内容、宣传方式、宣传效果等方面的要求。

5.示范区的评价方法:包括示范区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评价程序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推动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保护旅游资源,促进旅游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相关标准
- GB/T 17748-2019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 GB/T 20413-2017 旅游景区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 GB/T 30198-2013 旅游景区环境管理规范
- GB/T 32261-2015 旅游景区安全管理规范
- GB/T 32262-2015 旅游景区应急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