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B/T 075-2019
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
发布时间:2019-03-25 实施时间:2019-08-01


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文明旅游已经成为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为了推动旅游行业的文明发展,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保障游客权益,促进旅游经济可持续发展,国家旅游局制定了《文明旅游行动计划(2013-2017年)》,并于2013年启动了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选工作。为了更好地推动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建设和评价,国家旅游局制定了《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标准(LB/T 075-2019)。

本标准适用于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旅游购物场所、旅游交通运输企业、旅游服务企业等旅游行业单位的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选和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要求和评价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法规遵守要求: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

2. 服务质量要求: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必须提供优质的旅游服务,包括旅游信息咨询、旅游产品设计、旅游接待服务、旅游安全保障等方面。

3. 环境保护要求: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必须保护旅游资源和环境,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推广低碳环保的旅游方式。

4. 文化传承要求: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必须传承和弘扬本地区的文化遗产,推广文化旅游产品,提高游客的文化素养。

5. 社会责任要求: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必须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推动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本标准还规定了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评价方法,包括自评、专家评审、公示等环节,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五个等级。

相关标准
GB/T 17761-2019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GB/T 20413-2017 旅游饭店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GB/T 30960-2014 旅游购物场所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GB/T 30961-2014 旅游交通运输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GB/T 30962-2014 旅游服务企业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