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旅游规划设计是旅游业发展的重要环节。为了规范旅游规划设计单位的等级划分和评定,提高旅游规划设计水平,保障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将旅游规划设计单位分为三个等级:甲级、乙级、丙级。等级划分的依据是旅游规划设计单位的人员素质、技术能力、业绩水平等方面的综合评定。评定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旅游规划设计单位等级划分和评定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定机构应当具备独立性、专业性和公信力,评定过程应当严格按照评定标准进行,评定结果应当真实、准确、可靠。
甲级旅游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较高的人员素质和技术能力,拥有一定数量的高级职称人员和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建筑师等专业人员;
2. 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独立承担大型旅游规划设计项目;
3. 具有较高的业绩水平,曾经承担过多个旅游规划设计项目,且项目质量和效益良好。
乙级旅游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一定的人员素质和技术能力,拥有一定数量的中级职称人员和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建筑师等专业人员;
2. 具有一定的项目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独立承担中型旅游规划设计项目;
3. 具有一定的业绩水平,曾经承担过多个旅游规划设计项目,且项目质量和效益较好。
丙级旅游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一定的人员素质和技术能力,拥有一定数量的初级职称人员和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建筑师等专业人员;
2. 具有一定的项目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独立承担小型旅游规划设计项目;
3. 具有一定的业绩水平,曾经承担过多个旅游规划设计项目,且项目质量和效益一般。
评定结果为合格的旅游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在评定机构的官方网站上公示其等级和评定结果,并在有效期内接受监督检查。评定结果为不合格的旅游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在一定期限内整改,并重新申请评定。
相关标准
- GB/T 50346-2018 旅游景区规划设计规范
- GB/T 50347-2018 旅游城镇规划设计规范
- GB/T 50348-2018 旅游村规划设计规范
- GB/T 50349-2018 旅游线路规划设计规范
- GB/T 50350-2018 旅游交通规划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