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Y 0153-1999
动物骨骼标本总则
发布时间:2000-01-13 实施时间:2000-06-01


动物骨骼标本是动物学、古生物学、人类学等学科研究的重要材料,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和文化价值。为了保证动物骨骼标本的质量和完整性,需要遵循以下要求:

1. 采集
(1)采集时应选择完整的骨骼,避免损坏和缺失。
(2)采集时应记录标本的采集地点、采集时间、采集者等信息,以便后续的研究和管理。
(3)采集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采集受保护的野生动物。

2. 制备
(1)制备前应对标本进行清洗和消毒,避免传播疾病。
(2)制备时应遵循标本制备的基本原则,如不得改变标本的形态和结构等。
(3)制备时应使用专业的工具和设备,避免损坏标本。

3. 保存
(1)保存时应选择适宜的保存环境,如温度、湿度等。
(2)保存时应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环境,以免影响标本的质量。
(3)保存时应定期检查标本的状态,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4. 展示
(1)展示时应遵循展示的基本原则,如不得损坏标本、不得改变标本的形态和结构等。
(2)展示时应选择适宜的展示环境,如光线、温度、湿度等。
(3)展示时应配备专业的保护设备,如防尘罩、防紫外线玻璃等。

相关标准
GB/T 19000-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62.1-2001 动物标本制备技术通则
GB/T 1962.2-2001 动物标本制备技术 无脊椎动物标本制备
GB/T 1962.3-2001 动物标本制备技术 脊椎动物标本制备
GB/T 1962.4-2001 动物标本制备技术 鸟类标本制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