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Y/T 0447-2011
教学用玻璃仪器 标本瓶
发布时间:2013-07-11 实施时间:2013-07-11


教学用玻璃仪器标本瓶是用于存放各种标本的玻璃容器,主要用于生物、化学、医学等实验室教学和科研工作中。为了保证教学用玻璃仪器标本瓶的质量和安全性,制定了本标准。

1. 分类
教学用玻璃仪器标本瓶按照用途分为生物标本瓶和化学标本瓶两类。

2. 规格
教学用玻璃仪器标本瓶的规格应符合下表:

| 容积(ml) | 直径(mm) | 高度(mm) |
|------------|------------|------------|
| 5 | 22 | 50 |
| 10 | 22 | 70 |
| 15 | 28 | 60 |
| 20 | 28 | 70 |
| 25 | 28 | 80 |
| 30 | 32 | 80 |
| 50 | 38 | 100 |
| 100 | 50 | 120 |

3. 要求
教学用玻璃仪器标本瓶应符合以下要求:

(1)玻璃应为无色或透明的硼硅酸玻璃,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和耐热性。

(2)瓶口应平整,无毛刺和裂纹。

(3)瓶身应光滑,无气泡、砂眼和裂纹。

(4)瓶底应平整,无气泡和砂眼。

(5)标本瓶的容积应符合规格要求。

(6)标本瓶应有清晰的刻度线,刻度线应符合规格要求。

(7)标本瓶应有标签,标签应标明标本名称、采集时间、采集地点等信息。

4. 试验方法
教学用玻璃仪器标本瓶的试验方法应符合以下要求:

(1)外观检查:检查标本瓶的外观是否符合要求。

(2)容积检查:用容量瓶或其他容积准确的器具检查标本瓶的容积是否符合规格要求。

(3)刻度线检查:用显微镜检查标本瓶的刻度线是否清晰、准确。

(4)耐热性检查:将标本瓶放入烘箱中加热,检查标本瓶是否破裂、变形等。

5. 检验规则和标志
教学用玻璃仪器标本瓶的检验规则和标志应符合以下要求:

(1)检验合格的标本瓶应贴上合格标志。

(2)检验不合格的标本瓶应标明不合格原因,并予以退货或重新加工。

6. 包装、运输及贮存
教学用玻璃仪器标本瓶的包装、运输及贮存应符合以下要求:

(1)标本瓶应用泡沫塑料或其他材料包装,防止瓶身破裂或划伤。

(2)标本瓶应垂直放置,避免碰撞和挤压。

(3)标本瓶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避光的地方,避免受潮、受热和受光。

相关标准:
GB/T 5456-1997 玻璃器皿的容量和容积测定方法
GB/T 5457-1997 玻璃器皿的容积误差限
GB/T 5458-1997 玻璃器皿的容积标准值
GB/T 5459-1997 玻璃器皿的容积标志
GB/T 5460-1997 玻璃器皿的容积检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