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Y/T 0429-2011
教学用玻璃仪器 长颈安全漏斗
发布时间:2013-07-11 实施时间:201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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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用玻璃仪器是教学实验室中必不可少的一种实验工具,而长颈安全漏斗则是其中的一种。为了保证教学用玻璃仪器的质量和安全性,国家制定了JY/T 0429-2011教学用玻璃仪器 长颈安全漏斗标准。
该标准对教学用玻璃仪器长颈安全漏斗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进行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 分类
教学用玻璃仪器长颈安全漏斗分为Ⅰ、Ⅱ、Ⅲ三类,其中Ⅰ类为普通型,Ⅱ类为耐酸型,Ⅲ类为耐碱型。
2. 要求
教学用玻璃仪器长颈安全漏斗应符合以下要求:
(1)外观应无明显缺陷,如气泡、裂纹、砂眼等;
(2)长颈应直,漏斗口应圆滑,无毛刺;
(3)漏斗底部应平整,无凸起;
(4)耐酸型和耐碱型漏斗应具有相应的耐腐蚀性能。
3. 试验方法
教学用玻璃仪器长颈安全漏斗的试验方法包括外观检查、尺寸检查、耐腐蚀性能试验等。
4. 检验规则
教学用玻璃仪器长颈安全漏斗的检验规则包括外观检查、尺寸检查、耐腐蚀性能试验等。
5. 标志
教学用玻璃仪器长颈安全漏斗应在其外包装上标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名称、生产日期等信息。
6. 包装、运输和贮存
教学用玻璃仪器长颈安全漏斗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震、防摔、防潮等措施。在贮存过程中,应避免阳光直射、高温、潮湿等环境。
相关标准:
GB/T 19000-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62.1-2001 玻璃仪器通用技术条件
GB/T 1962.2-2001 玻璃仪器容量测定法
GB/T 1962.3-2001 玻璃仪器容量检定法
GB/T 1962.4-2001 玻璃仪器容量误差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