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教学用玻璃仪器结晶皿的生产、检验和使用。
二、技术要求
1.材质:结晶皿应采用优质玻璃制成,无明显气泡、石英夹杂、裂纹和其他缺陷。
2.外形:结晶皿应呈圆形或六角形,底部平整,边缘整齐,无毛刺和裂口。
3.尺寸:结晶皿的直径和高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结晶皿的尺寸
序号 直径(mm) 高度(mm)
1 50 25
2 70 35
3 90 45
4 100 50
5 120 60
6 150 75
4.容量:结晶皿的容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结晶皿的容量
序号 直径(mm) 容量(ml)
1 50 50
2 70 100
3 90 250
4 100 300
5 120 500
6 150 1000
5.表面处理:结晶皿的内表面应光滑,无毛刺和划痕。
6.耐热性:结晶皿应具有良好的耐热性,能承受常规的加热和冷却过程。
7.耐腐蚀性:结晶皿应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承受常规的酸、碱等化学试剂的腐蚀。
8.透明度:结晶皿应具有良好的透明度,能清晰地观察样品的变化。
三、检验方法
1.外观检查:用肉眼检查结晶皿的外观,应无明显缺陷。
2.尺寸检查:用卡尺或游标卡尺测量结晶皿的直径和高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
3.容量检查:用容量瓶或容量管测量结晶皿的容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4.耐热性检查:将结晶皿放入烘箱中加热至300℃,保温1小时后取出,用肉眼检查是否有破裂、变形等现象。
5.耐腐蚀性检查:将结晶皿放入浓盐酸中浸泡24小时后取出,用肉眼检查是否有变色、变形等现象。
6.透明度检查:将结晶皿放在白色背景下观察,应能清晰地观察到背景。
四、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标志:结晶皿应在外包装上标明生产厂家、型号、规格、数量等信息。
2.包装:结晶皿应采用纸箱或木箱包装,每箱应标明生产厂家、型号、规格、数量等信息。
3.运输:结晶皿在运输过程中应轻装小载,防止碰撞和摔落。
4.贮存:结晶皿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
相关标准
GB/T 19000-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62.1-2001 玻璃仪器通用技术条件
GB/T 1962.2-2001 玻璃仪器容量测定法
GB/T 1962.3-2001 玻璃仪器容量允差
GB/T 1962.4-2001 玻璃仪器外形允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