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修裱是指对档案资料进行加固、修补、整理、装裱等处理,以保护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可读性和长期保存。档案修裱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档案资料的保存和利用效果,因此必须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
一、技术要求
1. 档案修裱应符合档案保护原则,即不改变档案资料的原貌、不损害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读性、不影响档案资料的长期保存。
2. 档案修裱应根据档案资料的特点和保存状态,采用不同的修裱方法和材料,确保修裱质量。
3. 档案修裱应注意修裱材料的质量,杜绝使用有害物质和易腐材料。
4. 档案修裱应注意修裱工艺,避免出现翻修、反光、反射等影响档案资料可读性的问题。
二、修裱方法
1. 纸张修裱:采用纸张修补、纸张衬托、纸张加固等方法,修复档案资料的破损、缺失、裂口等问题。
2. 胶装修裱:采用胶装、胶装加固等方法,对档案资料进行装裱、加固、整理等处理。
3. 空气干燥修裱:采用空气干燥、湿度调节等方法,对档案资料进行干燥、防潮、防霉等处理。
4. 其他修裱方法:根据档案资料的特点和保存状态,可以采用其他修裱方法,如冷冻干燥、真空干燥等。
三、修裱材料
1. 纸张:应选用质地均匀、纤维细长、酸碱度中性的纸张,避免使用含有酸性物质的纸张。
2. 胶水:应选用无酸性、无腐蚀性、无挥发性的胶水,避免使用含有有害物质的胶水。
3. 包装材料:应选用无酸性、无腐蚀性、无挥发性的包装材料,避免使用含有有害物质的包装材料。
4. 其他修裱材料:根据档案资料的特点和保存状态,可以选用其他修裱材料,如胶带、胶布、胶纸等。
四、修裱质量
1. 修裱后的档案资料应符合档案保护原则,即不改变档案资料的原貌、不损害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读性、不影响档案资料的长期保存。
2. 修裱后的档案资料应外观整洁、平整、无皱、无波、无气泡、无胶渍等问题。
3. 修裱后的档案资料应可读性好、字迹清晰、色彩鲜艳、不反光、不反射、不模糊等问题。
4. 修裱后的档案资料应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上架存放。
相关标准
GB/T 11718-1989 档案装裱术语
GB/T 11719-1989 档案装裱规范
GB/T 11720-1989 档案装裱材料
GB/T 11721-1989 档案装裱质量检验方法
GB/T 11722-1989 档案装裱质量评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