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 13-2022
档号编制规则
发布时间:2022-04-07 实施时间:2022-07-01


档案是记录历史、反映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档案管理是保护和利用档案的重要手段。档号编制是档案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是对档案进行管理、利用和服务的前提。本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档案管理机构的档号编制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档案管理机构编制档号,包括档案馆、档案部门、档案室等。

2.基本原则
档号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1. 按照档案的组成部分编制档号;
2. 按照档案的形成过程编制档号;
3. 按照档案的内容和用途编制档号;
4. 档号应具有唯一性和连续性。

3.编制方法
档号编制应采用阿拉伯数字、字母或符号的组合方式,具体编制方法如下:
1. 按照档案的组成部分编制档号,应采用分级编制方法,即先编制主题、次主题、文件类别等级别,再编制具体编号;
2. 按照档案的形成过程编制档号,应采用时间顺序编制方法,即先编制年度、月份等时间单位,再编制具体编号;
3. 按照档案的内容和用途编制档号,应采用主题编制方法,即根据档案的主题、用途等编制档号;
4. 档号应具有唯一性和连续性,同一级别的档号应按照一定的规则编制,避免重复和断号。

4.编制规则
档号编制应遵循以下规则:
1. 档号应具有唯一性和连续性,同一级别的档号应按照一定的规则编制,避免重复和断号;
2. 档号应简明、清晰、易于理解和使用;
3. 档号应具有一定的层次结构,便于分类、检索和利用;
4. 档号应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应根据档案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修改。

5.附则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标准的解释权归国家档案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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