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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型号编制方法是指根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的技术特性和市场需求,对发动机型号进行编制的方法。发动机型号是指用于标识发动机的一组字母、数字或符号的组合。发动机型号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 发动机型号应当简明、明确、易于识别和记忆。
2. 发动机型号应当与发动机的技术特性相符合,反映发动机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
3. 发动机型号应当具有一定的区分度,能够区分不同的发动机型号。
4. 发动机型号应当具有一定的连续性,便于发动机型号的扩充和更新。
5. 发动机型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发动机型号的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发动机类型:用于区分不同类型的发动机,如单缸、双缸、四缸等。
2. 排量:用于表示发动机的排量大小,单位为毫升(ml)。
3. 燃料供给方式:用于表示发动机的燃料供给方式,如化油器、电喷等。
4. 冷却方式:用于表示发动机的冷却方式,如自然冷却、水冷等。
5. 发动机系列:用于表示同一系列发动机的型号,如同一排量的发动机可以分为不同的系列。
6. 其他技术特性:如最大功率、最大扭矩、压缩比等。
发动机型号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1. 发动机型号应当以发动机类型为开头,如单缸发动机的型号以“1”开头,双缸发动机的型号以“2”开头,四缸发动机的型号以“4”开头。
2. 排量应当以整数表示,如125、150、250等。
3. 燃料供给方式应当用字母表示,如“C”表示化油器,“E”表示电喷。
4. 冷却方式应当用字母表示,如“N”表示自然冷却,“W”表示水冷。
5. 发动机系列应当用字母表示,如“A”表示第一系列,“B”表示第二系列。
6. 其他技术特性应当用数字表示,如最大功率为“01”、最大扭矩为“02”、压缩比为“03”等。
例如,一款排量为125毫升、采用化油器供油、自然冷却、最大功率为9.0千瓦的单缸发动机,可以编制为“1C125N-A01”。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提高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型号的编制规范性和标准化程度,有利于消费者选择和购买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促进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相关标准:
GB 7258-2017 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条件
GB 14622-2011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18352.3-2013 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第3部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
GB/T 14622-2008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 18352.3-2008 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第3部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