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T 724-2016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直流信号闪光器技术条件
发布时间:2016-04-05 实施时间:2016-09-01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直流信号闪光器是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上的一种重要的安全设备,用于指示车辆的转向、刹车等信号,提高行车安全性。本标准适用于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直流信号闪光器的设计、制造和检验。

1.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与GB/T 18487.1-2015《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通用术语和定义》相同。

2.技术要求
2.1 外观质量
直流信号闪光器应具有良好的外观质量,无明显的变形、裂纹、划痕、氧化、腐蚀等缺陷。

2.2 电气性能
直流信号闪光器应符合以下要求:
(1)工作电压:12V;
(2)工作电流:≤3A;
(3)闪光频率:60-120次/分钟;
(4)闪光亮度:≥60cd。

2.3 环境适应性能
直流信号闪光器应符合以下要求:
(1)温度范围:-40℃~+70℃;
(2)相对湿度:≤95%;
(3)防水等级:IPX7。

3.试验方法
3.1 外观检验
对直流信号闪光器进行外观检验,应在光线充足的环境下进行,检查是否有变形、裂纹、划痕、氧化、腐蚀等缺陷。

3.2 电气性能试验
对直流信号闪光器进行电气性能试验,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1)工作电压:12V;
(2)工作电流:≤3A;
(3)闪光频率:60-120次/分钟;
(4)闪光亮度:≥60cd。

3.3 环境适应性能试验
对直流信号闪光器进行环境适应性能试验,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1)温度范围:-40℃~+70℃;
(2)相对湿度:≤95%;
(3)防水等级:IPX7。

4.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4.1 检验规则
直流信号闪光器的检验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合格后方可出厂。

4.2 标志
直流信号闪光器应在外包装上标明以下内容:
(1)产品名称;
(2)生产厂家名称;
(3)生产日期;
(4)产品型号;
(5)防水等级。

4.3 包装、运输、贮存
直流信号闪光器的包装、运输、贮存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相关标准:
GB/T 18487.1-2015 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通用术语和定义
GB/T 18488.1-2015 汽车电气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GB/T 18488.2-2015 汽车电气设备试验方法
GB/T 18488.3-2015 汽车电气设备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GB/T 19596-2017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系统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