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T 10629.5-1995
计算机辅助设计设计文件管理制度设计文件的管理
发布时间:1995-04-22 实施时间:1995-10-01


设计文件是设计活动中产生的重要成果,是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图纸、文档、计算书等记录。设计文件的管理对于保证设计质量、提高设计效率、保障设计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本标准旨在规范计算机辅助设计设计文件的管理制度,确保设计文件的编制、审查、批准、签发、变更、归档等环节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1.设计文件的编制
设计文件的编制应当按照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进行,包括设计文件的种类、编制要求、编制标准、编制程序等。设计文件的编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设计文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读性。

2.设计文件的审查
设计文件的审查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审查内容应当包括设计文件的技术要求、设计方案、设计计算、设计图纸等方面。审查结果应当记录在审查记录表中,并及时通知设计人员进行修改。

3.设计文件的批准
设计文件的批准应当由设计负责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进行,批准前应当对设计文件进行全面审查,确保设计文件符合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批准结果应当记录在批准记录表中,并及时通知设计人员进行签发。

4.设计文件的签发
设计文件的签发应当由设计负责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进行,签发前应当对设计文件进行全面审查,确保设计文件符合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签发结果应当记录在签发记录表中,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使用。

5.设计文件的变更
设计文件的变更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变更管理制度进行,变更前应当进行全面审查,变更结果应当记录在变更记录表中,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使用。

6.设计文件的归档
设计文件的归档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归档管理制度进行,归档前应当进行全面审查,归档结果应当记录在归档记录表中,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使用。

相关标准
GB/T 50346-2018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规范
GB/T 50347-2017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审查规范
GB/T 50348-2017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批准规范
GB/T 50349-2017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签发规范
GB/T 50350-2017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变更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