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T 10205-1991
空中交通管制机场监视一次雷达通用技术条件
发布时间:1991-05-28 实施时间:1991-12-01


空中交通管制机场监视一次雷达是指用于监视机场内外飞行器的雷达设备。本标准适用于机场监视一次雷达的设计、制造、检验和使用。

一、技术要求
1. 雷达的工作频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频段。
2. 雷达的探测距离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3. 雷达的探测角度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4. 雷达的探测灵敏度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5. 雷达的抗干扰能力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6. 雷达的可靠性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7. 雷达的维护保养应方便、可靠。

二、试验方法
1. 雷达的性能试验应在符合国家规定的试验条件下进行。
2. 雷达的环境试验应在符合国家规定的试验条件下进行。
3. 雷达的可靠性试验应在符合国家规定的试验条件下进行。

三、检验规则
1. 雷达的检验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检验规则。
2. 雷达的检验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

四、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 雷达应标明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信息。
2. 雷达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以保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不受损坏。
3. 雷达的运输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运输标准。
4. 雷达的贮存应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下进行。

相关标准
GB/T 15288-2008 空中交通管制雷达技术要求
GB/T 15289-2008 空中交通管制雷达试验方法
GB/T 15290-2008 空中交通管制雷达检验规则
GB/T 15291-2008 空中交通管制雷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GB/T 15292-2008 空中交通管制雷达使用与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