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T 10522-1994
字幕信号发生器通用技术条件
发布时间:1994-08-08 实施时间:1994-12-01


字幕信号发生器是一种用于电视节目制作、播出、录像等领域的专用设备,它可以产生各种字幕信号,包括静态字幕、滚动字幕、弹出字幕等。本标准适用于字幕信号发生器的设计、制造、检验和使用。

1. 技术要求
1.1 基本要求
字幕信号发生器应具有以下基本要求:
(1)能够产生各种字幕信号,包括静态字幕、滚动字幕、弹出字幕等;
(2)能够设置字幕的字体、大小、颜色、位置等参数;
(3)能够设置字幕的显示时间和消失时间;
(4)能够与其他设备进行接口连接,如视频录像机、电视播出系统等;
(5)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1.2 电气性能要求
字幕信号发生器应符合以下电气性能要求:
(1)输入电源电压:AC 220V±10%,50Hz;
(2)功耗:不大于50W;
(3)输出信号电平:1Vp-p±3dB;
(4)输出信号阻抗:75Ω;
(5)信噪比:不小于60dB。

1.3 外观和结构要求
字幕信号发生器应符合以下外观和结构要求:
(1)外观应美观、整洁,标志清晰;
(2)结构应紧凑、合理,易于维修和保养;
(3)应具有良好的散热性能。

2. 试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字幕信号发生器的试验方法,包括外观检查、电气性能检查、功能检查等。

3. 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字幕信号发生器的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

相关标准:
GB/T 5226.1-2008 电气设备的基本要求
GB/T 5226.2-2002 电气设备的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的导则
GB/T 5226.5-2002 电气设备的环境试验 第5部分:试验Sa:模拟太阳辐射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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