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T 10463-1993
电子测量仪器包装 标志 贮存要求
发布时间:1993-12-17 实施时间:1994-06-01


电子测量仪器是一种高精度、高灵敏度的仪器,其精度和灵敏度往往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因此,在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护电子测量仪器的精度和灵敏度。本标准就是为了规范电子测量仪器的包装、标志和贮存要求,以确保电子测量仪器的精度和灵敏度不受到影响。

1. 标志要求
电子测量仪器包装上应标明以下内容:
(1)生产厂家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
(2)电子测量仪器的名称、型号和规格;
(3)包装日期和批号;
(4)包装标志。

2. 包装要求
(1)包装材料应具有防潮、防震、防静电等性能;
(2)包装应符合运输要求,能够承受运输过程中的振动、冲击和压力;
(3)包装应具有易于拆卸、装卸和运输的特点;
(4)包装应具有易于存储和管理的特点。

3. 贮存要求
(1)电子测量仪器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尘、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
(2)电子测量仪器应存放在温度、湿度、气压等环境参数稳定的环境中;
(3)电子测量仪器应存放在无电磁干扰的环境中;
(4)电子测量仪器应存放在无振动、无冲击的环境中;
(5)电子测量仪器应存放在无放射性物质的环境中。

相关标准:
GB/T 2423.1-2008 环境试验 第1部分:通用试验方法
GB/T 2423.2-2008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
GB/T 2423.3-2006 环境试验 第3部分:试验Ca:恒湿热试验方法
GB/T 2423.4-2008 环境试验 第4部分:试验Db:盐雾试验方法
GB/T 2423.5-2006 环境试验 第5部分:试验Ea和Eb:跌落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