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T 10126-1991
12ZD-16型明线电缆12路载波电话终端技术条件
发布时间:1991-04-02 实施时间:1991-07-01


12ZD-16型明线电缆12路载波电话终端是一种用于电话通信的设备,主要应用于城市、乡村和工矿企业等场所。本标准规定了该设备的技术条件,以保证其在使用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1. 结构
12ZD-16型明线电缆12路载波电话终端由机箱、电源、载波模块、电话模块、信号处理模块、接口板等组成。机箱采用金属材料制成,具有良好的防护性能。电源采用交流220V电源,也可以使用直流电源。载波模块、电话模块、信号处理模块等均采用集成电路技术,具有高度的集成度和稳定性。

2. 性能
12ZD-16型明线电缆12路载波电话终端的性能指标包括:载波频率范围、载波发送功率、接收灵敏度、语音信噪比、语音失真度、线路阻抗匹配等。其中,载波频率范围为2kHz~12kHz,载波发送功率为0dBm~+10dBm,接收灵敏度为-43dBm,语音信噪比为≥50dB,语音失真度为≤5%。

3. 试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12ZD-16型明线电缆12路载波电话终端的试验方法,包括:外观检查、电气性能试验、环境试验、可靠性试验等。其中,电气性能试验包括载波频率范围、载波发送功率、接收灵敏度、语音信噪比、语音失真度等指标的测试。

4. 检验规则和标志
本标准规定了12ZD-16型明线电缆12路载波电话终端的检验规则和标志,包括:出厂检验、型式试验、定期检验等。出厂检验应包括外观检查、电气性能试验等项目,型式试验应包括环境试验、可靠性试验等项目。检验合格的产品应在机箱上标明产品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信息。

5. 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规定了12ZD-16型明线电缆12路载波电话终端的包装、运输及贮存要求,包括:包装材料、包装方式、运输方式、贮存条件等。产品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进行包装,以保证产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不受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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