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Z/T 0159-1995
1:500000、1:1000000 省(市、区)地质图地理底图编绘规范
发布时间:1995-09-14 实施时间:1996-03-01


地质图是地质学研究的重要工具,而地理底图则是地质图的基础。省(市、区)地质图地理底图编绘规范是为了规范地质图地理底图的编制,保证地质图地理底图的质量和准确性,提高地质学研究的水平而制定的。

本标准适用于1:500000、1:1000000比例尺的省(市、区)地质图地理底图的编绘。编绘单位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编绘,确保地质图地理底图的质量和准确性。

1. 编绘要求
1.1 编绘内容
省(市、区)地质图地理底图应包括地形、水系、交通、行政区划、地名、地理坐标等基本地理信息,以及地质构造、地质地貌、地质灾害、矿产资源等地质信息。
1.2 编绘比例尺
省(市、区)地质图地理底图的比例尺应为1:500000或1:1000000。
1.3 编绘精度
省(市、区)地质图地理底图的编绘精度应符合国家测绘标准的要求。
1.4 编绘符号
省(市、区)地质图地理底图的符号应符合国家测绘标准的要求,并应根据地质特征进行适当调整。
1.5 编绘标注
省(市、区)地质图地理底图的标注应准确、清晰、规范,符合国家测绘标准的要求。

2. 技术要求
2.1 编绘软件
省(市、区)地质图地理底图的编绘应使用专业的地图制图软件,如AutoCAD、ArcGIS等。
2.2 数据来源
省(市、区)地质图地理底图的编绘应使用可靠的数据来源,如卫星遥感数据、航空摄影数据、地面调查数据等。
2.3 数据处理
省(市、区)地质图地理底图的编绘应进行数据处理,包括数据的筛选、清理、整合、转换等。
2.4 地图制版
省(市、区)地质图地理底图的编绘应进行地图制版,包括地图的排版、标注、符号等。

3. 质量要求
3.1 地图质量
省(市、区)地质图地理底图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测绘标准的要求,包括地图的几何精度、标注精度、符号精度等。
3.2 数据质量
省(市、区)地质图地理底图的数据质量应符合国家测绘标准的要求,包括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等。

4. 验收标准
省(市、区)地质图地理底图的验收应符合国家测绘标准的要求,包括地图的几何精度、标注精度、符号精度等。

相关标准
GB/T 12345-2008 地图制图通用规范
GB/T 12346-2008 地图制图符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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