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Z/T 0212-2002
盐湖和盐类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发布时间:2002-12-17 实施时间:2003-03-01


盐湖和盐类矿产是我国重要的非金属矿产资源之一,其勘查工作对于保障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规范盐湖和盐类矿产地质勘查工作,保证勘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本标准制定了以下规定:

一、基本要求
1.勘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力量,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勘查应按照科学、系统、综合的原则进行,注重勘查结果的可靠性和实用性。
3.勘查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的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二、勘查方法
1.采用现场勘查、地质测量、地球物理勘查、化探勘查、钻探等方法进行。
2.现场勘查应包括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土壤、植被、气象等方面的调查。
3.地质测量应包括地形测量、地层测量、地震测量等。
4.地球物理勘查应包括重力勘查、磁力勘查、电磁勘查等。
5.化探勘查应包括地球化学勘查、矿物学勘查等。
6.钻探应根据勘查需要进行,包括岩心钻探、工程钻探、岩土钻探等。

三、勘查内容
1.盐湖和盐类矿产地质调查。
2.盐湖和盐类矿产资源量评价。
3.盐湖和盐类矿产地质环境调查。
4.盐湖和盐类矿产地质灾害调查。
5.盐湖和盐类矿产地质勘探。

四、勘查报告和勘查资料的编制
1.勘查报告应包括勘查区域的地质概况、勘查方法、勘查结果、资源量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内容。
2.勘查资料应包括现场勘查记录、地质测量数据、地球物理勘查数据、化探勘查数据、钻探数据等。

相关标准:
GB/T 6900-2006 盐湖镁盐
GB/T 6901-2006 盐湖钾盐
GB/T 6902-2006 盐湖钠盐
GB/T 6903-2006 盐湖镁钾盐
GB/T 6904-2006 盐湖镁钠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