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Z/T 0222-2006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规范
发布时间:2006-06-05 实施时间:2006-09-01


地质灾害是指由地质因素引起的、对人类生产和生活造成危害的自然灾害。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是指为预防、减轻和消除地质灾害而采取的工程措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是指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合同履行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和评定的活动。

本标准适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旨在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科学、规范和有效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的基本要求、监理程序、监理内容、监理报告和监理资料的编制要求等。其中,监理程序包括前期准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和质量保证等环节;监理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合同履行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监理报告和监理资料的编制要求包括监理日志、监理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和监理资料的归档等。

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中,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施工技术和规范要求,能够独立开展监理工作。监理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保持独立、公正、客观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相关标准
GB 50011-2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201-2017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3-20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
GB 50205-2001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评价标准
GB 50330-2013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