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是指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进行综合监管的系统。其中,监管数据无线采集设备是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采集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监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隧道、排水、供水、供电、燃气、环卫等方面的数据。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监管数据无线采集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验收和质量保证等方面。
1. 技术要求
1.1 无线通信技术要求
采用的无线通信技术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具有稳定、可靠、安全、高效的特点。设备应支持多种无线通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GPRS、CDMA、WCDMA、TD-SCDMA、LTE等。
1.2 电源技术要求
设备应采用可充电电池供电,电池容量应满足设备正常工作时间的需求。设备应具有低电量报警功能,当电池电量低于设定值时,设备应自动发送低电量报警信息。
1.3 数据采集技术要求
设备应具有多种数据采集功能,包括但不限于GPS定位、温度、湿度、气压、光照、声音、振动、电流、电压、功率等。设备应具有数据存储功能,能够存储采集的数据,并支持数据上传和下载。
1.4 设备外观和结构要求
设备应具有良好的外观和结构,能够适应各种环境条件下的使用。设备应具有防水、防尘、防震、防腐蚀等功能,能够在恶劣的环境条件下正常工作。
2. 测试方法
2.1 无线通信测试
对设备进行无线通信测试,测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信号强度、信噪比、通信速率、通信稳定性等。
2.2 电源测试
对设备进行电源测试,测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池容量、充电时间、工作时间、低电量报警功能等。
2.3 数据采集测试
对设备进行数据采集测试,测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GPS定位精度、温度、湿度、气压、光照、声音、振动、电流、电压、功率等数据采集精度和稳定性。
2.4 设备外观和结构测试
对设备进行外观和结构测试,测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防水、防尘、防震、防腐蚀等功能的测试。
3. 检验规则和标志
3.1 检验规则
对设备进行检验时,应按照本标准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设备方可出厂或投入使用。
3.2 标志
设备应在外包装上标明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生产批次等信息。设备应在设备本体上标明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生产批次等信息。
4. 包装、运输、贮存
4.1 包装
设备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确保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4.2 运输
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潮、防震、防晒等,确保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4.3 贮存
设备在贮存过程中应注意防潮、防尘、防晒等,确保设备在贮存过程中不受损坏。
相关标准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27922-2011 信息安全技术 无线局域网安全技术要求
GB/T 27923-2011 信息安全技术 无线局域网安全技术测试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