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污水中悬浮固体的测定方法,采用重量法进行测定。适用于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出水、中水和污泥等样品的悬浮固体测定。
二、仪器设备
1. 烘箱:温度范围为105℃~110℃,精度为±2℃。
2. 精密天平:量程为0~200g,分度值为0.1mg。
3. 干燥皿:用铝制或玻璃制,容积为50ml,高度为30mm,直径为60mm。
三、试剂和材料
1. 滤纸:直径为110mm,质量为80g/m2。
2. 无水硫酸钠(Na2SO4):干燥至恒重。
3. 无水氯化钙(CaCl2):干燥至恒重。
4. 无水硫酸铜(CuSO4):干燥至恒重。
四、样品的采集和处理
1. 样品的采集应符合《城市污水水质监测规范》(GB/T 18920-2002)的要求。
2. 样品的处理应符合《城市污水水质监测规范》(GB/T 18920-2002)的要求。
五、操作步骤
1. 取一只干燥皿,称重(m1),记录质量。
2. 取1000ml样品,用滤纸过滤,将滤渣转移到干燥皿中,用滤纸擦干滤渣上的水分,称重(m2),记录质量。
3. 将干燥皿放入烘箱中,烘干至恒重(m3),记录质量。
4. 取出干燥皿,放入干燥箱中,冷却至室温。
5. 将干燥皿放入密闭的塑料袋中,加入适量的无水硫酸钠(Na2SO4),摇匀,使其覆盖干燥皿底部。
6. 将密闭的塑料袋放入干燥箱中,烘干至恒重(m4),记录质量。
7. 取出干燥皿,放入干燥箱中,冷却至室温。
8. 将干燥皿放入密闭的塑料袋中,加入适量的无水氯化钙(CaCl2),摇匀,使其覆盖干燥皿底部。
9. 将密闭的塑料袋放入干燥箱中,烘干至恒重(m5),记录质量。
10. 取出干燥皿,放入干燥箱中,冷却至室温。
11. 将干燥皿放入密闭的塑料袋中,加入适量的无水硫酸铜(CuSO4),摇匀,使其覆盖干燥皿底部。
12. 将密闭的塑料袋放入干燥箱中,烘干至恒重(m6),记录质量。
13. 取出干燥皿,放入干燥箱中,冷却至室温。
14. 计算悬浮固体的质量(mg/L):
悬浮固体质量(mg/L)=(m4-m3)×1000/V
其中,V为样品体积(ml)。
六、结果的计算和报告
1. 计算结果应保留两位小数。
2. 报告结果应包括样品的名称、采样地点、采样时间、悬浮固体的质量。
相关标准
1. 城市污水水质监测规范(GB/T 18920-2002)
2.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质量检验规程(GB/T 23541-2009)
3. 水质检验 硝酸盐氮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GB/T 11894-1989)
4. 水质检验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 11893-1989)
5. 水质检验 总氮的测定 纳氏消解-分光光度法(GB/T 11892-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