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 26.8-1991
城市污水水质检验方法标准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发布时间:1991-07-27 实施时间:1992-02-01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污水中挥发酚的测定。
二、仪器和试剂
1.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计
2. 恒温水浴器
3. 恒温振荡器
4. 毛细管
5. 烧杯、量筒、移液管等
6. 甲苯、乙醇、硫酸、氢氧化钠、氯仿等试剂
三、样品的采集和处理
1. 样品应在采集后24小时内进行测定。
2. 样品应在4℃下保存,避免阳光直射。
3. 样品中的固体物质应过滤掉。
四、操作步骤
1. 取100ml样品,加入10ml甲苯,用恒温振荡器振荡30分钟。
2. 将振荡后的样品放入恒温水浴器中,加热至80℃,蒸馏2小时。
3. 将蒸馏液转移至烧杯中,加入5ml氢氧化钠溶液,用氯仿提取3次,每次提取10ml。
4. 将提取液合并,用氯仿定容至50ml。
5. 取5ml提取液,加入5ml乙醇和2ml硫酸,混合均匀。
6. 用毛细管将混合液滴入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计中,测定吸光度值。
五、计算
1. 用标准曲线法计算挥发酚的含量。
2. 计算公式:C=(A-B)/a
其中,C为挥发酚的含量,mg/L;A为样品的吸光度值;B为空白试剂的吸光度值;a为标准曲线的斜率。
六、质量控制
1. 采用标准品进行校准。
2. 每个样品应进行3次测定,取平均值作为结果。
3. 每个批次样品应进行平行样品测定,结果应在10%以内。
相关标准
1. GB 11893-1989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质量检验方法
2. GB 18918-2002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质量检验规程
3.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4. GB 8978-1996 水质检验规程
5. HJ 535-2009 水和废水中挥发酚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