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T 289-200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制砖用泥质
发布时间:2008-08-11 实施时间:2009-01-01


城镇污水处理厂是处理城市污水的重要设施,处理后的污泥需要进行处置。其中,制砖用泥质是一种常见的污泥处置方式。本标准旨在规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制砖用泥质的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保障制砖用泥质的质量和安全性。

一、技术要求
1. 制砖用泥质的干燥密度不得低于1.2g/cm³。
2. 制砖用泥质的含水率不得高于30%。
3. 制砖用泥质的有机物含量不得高于20%。
4. 制砖用泥质的pH值应在6.5~8.5之间。
5. 制砖用泥质的重金属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二、试验方法
1. 干燥密度的测定:按照GB/T 1346-2011《陶瓷坯料干燥密度的测定》进行测定。
2. 含水率的测定:按照GB/T 17144-1997《陶瓷坯料含水率的测定》进行测定。
3. 有机物含量的测定:按照HJ/T 397-2007《水和废水中有机物的紫外分光光度法测定》进行测定。
4. pH值的测定:按照GB/T 6908-2008《水质 pH 值的测定》进行测定。
5. 重金属含量的测定:按照GB/T 5750-2006《水质污染物分析方法》进行测定。

三、检验规则和标志
1. 制砖用泥质应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
2. 检验时应按照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
3. 检验合格的制砖用泥质应标注“合格”标志。
4. 检验不合格的制砖用泥质应标注“不合格”标志,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包装、运输、贮存
1. 制砖用泥质应采用无毒、无害、无异味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
2. 制砖用泥质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受潮、受热、受冻、受压等影响。
3. 制砖用泥质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防潮、防火的仓库内,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淋。

相关标准
GB/T 1346-2011 陶瓷坯料干燥密度的测定
GB/T 17144-1997 陶瓷坯料含水率的测定
HJ/T 397-2007 水和废水中有机物的紫外分光光度法测定
GB/T 6908-2008 水质 pH 值的测定
GB/T 5750-2006 水质污染物分析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