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 26.5-1991
城市污水水质检验方法标准 总固体的测定 重量法
发布时间:1991-07-27 实施时间:1992-02-01
城市污水是指城市生活、工业、商业等活动所产生的废水,其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等,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都有很大的危害。因此,对城市污水的水质进行检验是非常必要的。
总固体是指城市污水中不可挥发的固体物质的总量,包括悬浮物、沉淀物和溶解物等。总固体的测定是城市污水水质检验的重要指标之一,可以反映出城市污水中固体物质的含量和污染程度。
本标准采用重量法进行总固体的测定。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取适量的城市污水样品,用滤纸过滤去除悬浮物和沉淀物,得到滤液。
2. 将滤液倒入预称好的干燥称量瓶中,称取样品的重量。
3. 将称量瓶放入105℃的恒温箱中干燥至恒重。
4. 取出干燥后的称量瓶,冷却至室温,再称取样品的重量。
5. 计算总固体的含量,公式为:总固体含量(mg/L)=(干燥后的称量瓶重量-空瓶重量)/样品体积。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保证城市污水水质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对于城市污水的治理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关标准
1. CJ/T 204-2005 城市污水处理厂设计规范
2. GB 18918-2002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与处置技术要求
3.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4. GB 3096-2008 噪声污染标准
5. GB 5084-2005 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