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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除臭剂是一种能够有效去除生活垃圾异味的化学制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生活垃圾的数量不断增加,垃圾处理的难度也越来越大。为了解决生活垃圾异味问题,生活垃圾除臭剂应运而生。本标准旨在规范生活垃圾除臭剂的技术要求,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环境的安全。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除臭剂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2.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见GB/T 191。
3.技术要求
3.1 成分要求
生活垃圾除臭剂的主要成分应为无毒、无害、无刺激性的化学物质。不得使用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如重金属、有机溶剂等。
3.2 性能要求
生活垃圾除臭剂应具有良好的除臭效果,能够有效去除生活垃圾的异味。同时,除臭剂本身不应具有刺激性、腐蚀性、易燃性等危险性质。
3.3 包装要求
生活垃圾除臭剂应采用密封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4.试验方法
4.1 成分检验
采用化学分析方法检验生活垃圾除臭剂的成分是否符合要求。
4.2 性能检验
采用人工嗅闻法或仪器检测法检验生活垃圾除臭剂的除臭效果是否符合要求。
5.检验规则
5.1 出厂检验
生活垃圾除臭剂出厂前应进行成分检验和性能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5.2 日常检验
生活垃圾除臭剂在销售和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成分检验和性能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6.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标志
生活垃圾除臭剂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6.2 包装
生活垃圾除臭剂应采用密封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6.3 运输
生活垃圾除臭剂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潮、防晒、防高温,避免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
6.4 贮存
生活垃圾除臭剂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
相关标准:
GB/T 191-2008 术语分类和代码
GB/T 26572-2011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环境保护要求
GB/T 26573-2011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技术要求
GB/T 26574-2011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安全要求
GB/T 26575-2011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