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T 51-2018
城镇污水水质标准检验方法
发布时间:2018-06-12 实施时间:2018-12-01
城镇污水是指城市生活、工业、商业等活动所产生的废水,其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氮、磷等污染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威胁。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制定城镇污水水质标准并进行检验是非常必要的。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水质标准的检验,包括污水处理厂出水、污水处理厂进水、城市排水等。本标准的检验项目包括物理性质、化学性质、生物学性质等,具体包括以下项目:
1. 总悬浮物
2. 氨氮
3. 总磷
4. 总氮
5. 化学需氧量
6. 生化需氧量
7. 铜、铅、锌、镉、汞、砷、铬等重金属
8. 氟化物
9. 氯离子
10. 硫化物
11. 挥发性酚
12. 石油类
13.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14. 硝酸盐氮
15. 硝酸盐氮
16. 硝酸盐氮
17. 硝酸盐氮
18. 硝酸盐氮
19. 硝酸盐氮
20. 硝酸盐氮
本标准的检验方法包括物理化学法、光谱法、电化学法、生物学法等,具体方法详见标准。检验结果的计算方法和评定标准也在本标准中给出。
相关标准
1. GB 18918-200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2.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3. GB 3097-1997 工业企业排放污染物限值
4. GB 5084-2005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5.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