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R/T 0064.1-2011
金融工具统计计值 第1部分:存款
发布时间:2011-04-02 实施时间:2011-04-02


存款是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之一,也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规范金融机构对存款的统计计值方法,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JR/T 0064.1-2011 金融工具统计计值 第1部分:存款标准。

该标准首先对存款进行了定义,指出存款是指金融机构接受客户存款并承诺按照约定的期限和利率支付利息的负债。然后对存款进行了分类,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储蓄存款等。其中,活期存款是指随时可以支取的存款,定期存款是指按照约定期限存入并在到期时支取的存款,通知存款是指在规定的通知期后可以支取的存款,储蓄存款是指按照约定的储蓄方式存入并在一定条件下支取的存款。

在计量方面,该标准规定了存款的计量单位、计量基础、计量方法等。其中,存款的计量单位为人民币元,计量基础为存款的本金和利息,计量方法包括实际计量法和标准计量法。实际计量法是指按照实际利率计算存款的价值,标准计量法是指按照规定的标准利率计算存款的价值。

在报告方面,该标准规定了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报告期和报告格式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存款统计数据。报告内容包括存款的分类、计量、期限、利率等信息。

总之,JR/T 0064.1-2011 金融工具统计计值 第1部分:存款标准的制定,为金融机构对存款的统计计值提供了明确的规范,有利于提高存款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为金融监管和宏观经济分析提供了可靠的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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