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X/T 174-2012
大气成分站选址要求
发布时间:2012-11-29 实施时间:2013-03-01


一、选址原则
1.1 选址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
1.2 选址应考虑大气成分的污染源分布、气象条件、地形地貌、交通状况等因素。
1.3 选址应尽量避免人为干扰和自然干扰,如高楼、高墙、大树、水体等。

二、选址条件
2.1 选址应在大气成分污染源附近,距离污染源不宜过远。
2.2 选址应在气象条件稳定的地区,避免选址在山谷、峡谷、河谷等地形地貌复杂的地区。
2.3 选址应在交通便利、通风良好的地区,避免选址在交通拥堵、通风不良的地区。
2.4 选址应在无遮挡、无干扰的地区,避免选址在高楼、高墙、大树、水体等遮挡干扰的地区。

三、选址方法
3.1 通过现场勘察、地形地貌分析、气象条件分析、污染源分析等方法确定选址范围。
3.2 根据选址原则和选址条件,确定选址方案。
3.3 进行选址评价,确定最终选址。

四、选址评价
4.1 选址评价应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和技术可行性评价。
4.2 环境影响评价应考虑选址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如噪声、振动、污染等。
4.3 技术可行性评价应考虑选址是否符合大气成分站的技术要求,如通风条件、设备安装等。

相关标准
GB/T 16157-2012 大气污染物测量方法
HJ/T 397-2007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HJ/T 397-2007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解释
HJ/T 48-1995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HJ/T 75-2007 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