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X/T 48-2007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第4部分:天气现象观测
发布时间:2007-06-22 实施时间:2007-10-01
天气现象是指大气中出现的各种现象,如云、雾、霾、降水、雷电、风等。天气现象的观测是气象观测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气象预报、气候研究、农业生产、交通运输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本标准规定了天气现象的分类,包括云、降水、雾、霾、雷电、风等。其中,云的分类包括高云、中云、低云和垂直云,降水的分类包括雨、雪、雨夹雪、冰雹等。此外,还规定了各种天气现象的观测要点和方法。
在观测云时,应注意云的种类、高度、形状、颜色等特征。观测降水时,应注意降水的种类、强度、时间、形态等特征。观测雾和霾时,应注意能见度、颜色、形态等特征。观测雷电时,应注意闪电的种类、频率、强度等特征。观测风时,应注意风向、风速、风力等特征。
本标准还规定了各种天气现象的记录和报告要求。观测人员应及时记录观测结果,并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观测时间、观测地点、天气现象的种类、特征和强度等信息。
相关标准
GB/T 19201-2006 气象观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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