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X/T 34-2005
气象科技成果鉴定规程
发布时间:2005-12-21 实施时间:2006-06-01


气象科技成果是指在气象科学和气象技术领域中,通过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所获得的成果,包括科研成果、技术成果、产品成果等。气象科技成果的鉴定和评价是科技成果管理的重要环节,是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的前提和基础。

本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鉴定对象和范围:规定了气象科技成果鉴定的对象和范围,包括科研成果、技术成果、产品成果等。

2. 鉴定原则和方法:规定了气象科技成果鉴定的原则和方法,包括科学性、可行性、实用性、创新性等原则,以及实地考察、实验验证、文献查阅等方法。

3. 鉴定程序和要求:规定了气象科技成果鉴定的程序和要求,包括鉴定申请、鉴定组织、鉴定方案、鉴定实施、鉴定报告等程序和要求。

4. 鉴定结果和意见:规定了气象科技成果鉴定的结果和意见,包括鉴定结论、鉴定意见、鉴定建议等内容。

5. 鉴定质量控制:规定了气象科技成果鉴定的质量控制,包括鉴定人员的资格要求、鉴定过程的监督和检查、鉴定结果的复核和审定等内容。

本规程的实施,有利于规范气象科技成果鉴定工作,提高气象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气象科技的创新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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