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X/T 353-2016
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年度报告编制规范
发布时间:2016-12-12 实施时间:2017-05-01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气象信息服务的单位编制年度报告。

二、术语和定义
2.1 气象信息服务:指为满足社会公众、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对气象信息的需求,提供气象信息产品和服务的活动。
2.2 年度报告:指气象信息服务单位每年对本单位的工作情况、业务发展、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总结和分析的报告。

三、编制要求
3.1 年度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本单位的工作情况、业务发展、经济效益等方面的情况。
3.2 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概况: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人员情况等;
(2)业务发展情况:包括业务范围、业务量、业务收入等;
(3)技术创新情况:包括技术创新成果、专利申请、科研项目等;
(4)经济效益情况:包括收入、支出、利润等;
(5)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包括公益事业、环保、安全生产等;
(6)未来发展规划:包括发展目标、发展方向、发展策略等。
3.3 年度报告应当采用规范的格式和标准的单位计量单位。

四、审核、发布和保管
4.1 年度报告应当经过内部审核和领导审批后方可发布。
4.2 年度报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并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开发布。
4.3 年度报告应当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为5年。

相关标准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27922-201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18920-2012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