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X/T 345-2016
极轨气象卫星及其地面应用系统运行故障等级
发布时间:2016-09-29 实施时间:2017-03-01


极轨气象卫星是指在极轨轨道上运行的气象卫星,其主要任务是获取极地地区的气象信息,为全球气象预报和气候研究提供数据支持。极轨气象卫星的地面应用系统是指对卫星数据进行接收、处理、分发和应用的系统。

为了保证极轨气象卫星及其地面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本标准对其运行故障等级进行了分类和定义。具体如下:

1. 故障等级分类

本标准将极轨气象卫星及其地面应用系统的故障等级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一级故障、二级故障、三级故障和四级故障。其中,一级故障为最严重的故障等级,四级故障为最轻微的故障等级。

2. 故障等级定义

(1)一级故障:指导致极轨气象卫星及其地面应用系统无法正常工作,或者导致数据丢失、损坏等严重后果的故障。

(2)二级故障:指导致极轨气象卫星及其地面应用系统不能完全正常工作,或者导致数据质量下降等较为严重后果的故障。

(3)三级故障:指导致极轨气象卫星及其地面应用系统不能完全正常工作,但不会对数据质量产生较大影响的故障。

(4)四级故障:指导致极轨气象卫星及其地面应用系统不能完全正常工作,但不会对数据质量产生影响的故障。

3. 故障等级评定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极轨气象卫星及其地面应用系统故障等级的评定方法,主要包括故障等级的判断、故障等级的确认和故障等级的记录等方面。

4. 故障等级要求

本标准对极轨气象卫星及其地面应用系统的故障等级提出了要求,主要包括故障等级的控制、故障等级的报告和故障等级的处理等方面。

相关标准
GB/T 19000-2016 质量管理体系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GB/T 50378-2019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 50379-2019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