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X/T 403-2017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年度报告规范
发布时间:2017-12-29 实施时间:2018-04-01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雷击事故的发生,我国对于雷电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十分重视。为了规范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的年度报告编制,提高检测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制定了QX/T 403-2017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年度报告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年度报告的编制要求、内容和格式,以及报告的审核和归档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 编制要求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应当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及时、准确地编制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在每年的3月31日前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

2. 内容和格式
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检测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2)检测人员情况,包括人员数量、专业技术水平等;
(3)检测设备情况,包括设备数量、型号、检定情况等;
(4)检测工作情况,包括检测项目、检测数量、检测结果等;
(5)质量管理情况,包括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内部审核、纠正措施等;
(6)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年度报告应当采用A4纸张,字体为宋体,字号为小四,行距为1.5倍,页边距为上下左右2.5厘米。

3. 审核和归档要求
年度报告应当由检测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对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并在一个月内反馈审核结果。年度报告应当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为5年。

相关标准
GB/T 22450-2008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规范
GB/T 22451-2008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编制规范
GB/T 22452-2008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质量管理规范
GB/T 22453-2008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人员资格和培训规范
GB/T 22454-2008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设备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