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
二、术语和定义
2.1 重大气象灾害:指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或者已经造成重大损失的气象灾害。
2.2 应急响应:指在突发事件发生后,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采取的一系列紧急措施。
2.3 启动等级:指根据气象灾害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划分的应急响应启动级别。
三、启动等级划分
3.1 一级响应:当气象部门发布红色预警信号,或者已经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者影响范围较大时,应启动一级响应。
3.2 二级响应:当气象部门发布橙色预警信号,或者已经造成一定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影响范围较广时,应启动二级响应。
3.3 三级响应:当气象部门发布黄色预警信号,或者已经造成一定财产损失或者影响范围较小时,应启动三级响应。
四、启动条件
4.1 一级响应启动条件:
(1)气象部门发布红色预警信号;
(2)已经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者影响范围较大。
4.2 二级响应启动条件:
(1)气象部门发布橙色预警信号;
(2)已经造成一定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影响范围较广。
4.3 三级响应启动条件:
(1)气象部门发布黄色预警信号;
(2)已经造成一定财产损失或者影响范围较小。
五、响应措施
5.1 一级响应措施:
(1)启动应急响应预案;
(2)组织开展救援和抢险工作;
(3)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监测和预警;
(4)加强对人员、财产的保护和安全管理;
(5)加强对社会稳定的维护和管理。
5.2 二级响应措施:
(1)启动应急响应预案;
(2)组织开展救援和抢险工作;
(3)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监测和预警;
(4)加强对人员、财产的保护和安全管理;
(5)加强对社会稳定的维护和管理。
5.3 三级响应措施:
(1)启动应急响应预案;
(2)组织开展救援和抢险工作;
(3)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监测和预警;
(4)加强对人员、财产的保护和安全管理;
(5)加强对社会稳定的维护和管理。
六、解除条件
6.1 一级响应解除条件:
(1)气象部门解除红色预警信号;
(2)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得到有效控制;
(3)影响范围得到有效控制。
6.2 二级响应解除条件:
(1)气象部门解除橙色预警信号;
(2)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得到有效控制;
(3)影响范围得到有效控制。
6.3 三级响应解除条件:
(1)气象部门解除黄色预警信号;
(2)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得到有效控制;
(3)影响范围得到有效控制。
七、应急响应组织领导
7.1 应急响应组织领导应当建立健全,明确职责,确保应急响应工作的有效开展。
7.2 应急响应组织领导应当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预案,组织开展救援和抢险工作,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监测和预警,加强对人员、财产的保护和安全管理,加强对社会稳定的维护和管理。
相关标准
GB/T 20481-2006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编制规范
GB/T 20482-2006 气象灾害应急预警规范
GB/T 20483-2006 气象灾害应急救援规范
GB/T 20484-2006 气象灾害应急物资保障规范
GB/T 20485-2006 气象灾害应急演练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