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X/T 456-2018
初霜冻日期早晚等级
发布时间:2018-11-30 实施时间:2019-03-01


初霜冻日期是指气温降至0℃以下,地面上出现初霜或初次出现冻结现象的日期。初霜冻日期是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城市供暖等方面的重要气象资料。为了更好地指导农业生产和城市供暖,本标准制定了初霜冻日期早晚等级。

初霜冻日期早晚等级是指在同一地点,不同年份初霜冻日期的出现时间与历年平均出现时间的差值,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划分的等级。初霜冻日期早晚等级的划分方法如下:

1. 早:出现时间比历年平均出现时间早30天以上;
2. 偏早:出现时间比历年平均出现时间早15天至30天;
3. 正常:出现时间比历年平均出现时间早15天至晚15天;
4. 偏晚:出现时间比历年平均出现时间晚15天至30天;
5. 晚:出现时间比历年平均出现时间晚30天以上。

初霜冻日期早晚等级的计算方法如下:

初霜冻日期早晚等级=(初霜冻日期-历年平均初霜冻日期)/30×100%

其中,初霜冻日期为当年初霜冻日期,历年平均初霜冻日期为该地点历年初霜冻日期的平均值。

初霜冻日期早晚等级的应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农业生产:农业生产需要根据初霜冻日期来安排作物的收获时间和防寒保暖措施,初霜冻日期早晚等级可以为农民提供更加准确的农业生产指导;
2. 交通运输:初霜冻日期的出现会对道路交通造成一定的影响,初霜冻日期早晚等级可以为交通运输部门提供更加准确的交通安全预警;
3. 城市供暖:城市供暖需要根据初霜冻日期来安排供暖时间和供暖强度,初霜冻日期早晚等级可以为城市供暖部门提供更加准确的供暖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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