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X/T 485-2019
气象观测站分类及命名规则
发布时间:2019-04-28 实施时间:2019-08-01


气象观测站是气象部门进行气象观测和气象服务的基本单位,是气象资料的重要来源。为了便于气象观测工作的开展和气象资料的管理,本标准对气象观测站进行了分类及命名规则的规定。

一、气象观测站的分类

1.按照观测项目分类

气象观测站按照观测项目的不同,分为以下几类:

(1)综合气象观测站:观测气温、气压、湿度、风向、风速、降水量、能见度、云量、天气现象等气象要素。

(2)气象辐射观测站:观测太阳辐射、地面反射辐射、长波辐射、紫外辐射等气象辐射要素。

(3)气象水文观测站:观测水位、流量、水温、水质等水文要素。

(4)气象环境观测站:观测大气污染物浓度、噪声、辐射等环境要素。

2.按照观测范围分类

气象观测站按照观测范围的不同,分为以下几类:

(1)地面气象观测站:观测地面气象要素。

(2)高空气象观测站:观测高空气象要素。

(3)海洋气象观测站:观测海洋气象要素。

二、气象观测站的命名规则

1.按照观测项目命名

气象观测站的名称应当反映其观测项目,如“气象综合观测站”、“气象辐射观测站”、“气象水文观测站”等。

2.按照地理位置命名

气象观测站的名称应当反映其地理位置,如“北京市气象观测站”、“上海市气象观测站”等。

3.按照观测范围命名

气象观测站的名称应当反映其观测范围,如“地面气象观测站”、“高空气象观测站”、“海洋气象观测站”等。

4.按照观测要素命名

气象观测站的名称应当反映其观测要素,如“气温观测站”、“降水观测站”、“风速观测站”等。

5.按照行政区划命名

气象观测站的名称应当反映其所在行政区划,如“北京市气象观测站”、“上海市气象观测站”等。

相关标准
GB/T 19201-2006 气象观测规范
GB/T 19202-2003 气象观测站建设规范
GB/T 19203-2003 气象观测站设备规范
GB/T 19204-2003 气象观测站管理规范
GB/T 19205-2003 气象观测站数据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