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Z/T 025-2011
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
发布时间:2011-12-03 实施时间:2012-01-01


救助管理机构是指负责提供救助服务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救助站、救助中心、救助院等。救助服务是指向生活困难、无法自理的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康复护理等服务。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是对救助管理机构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进行评估,以确定其等级和评定结果。

MZ/T 025-2011 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救助管理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2. 救助管理机构的服务对象,包括生活困难、无法自理的人员的基本情况、服务需求等。

3. 救助管理机构的服务内容,包括基本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康复护理等服务内容。

4. 救助管理机构的服务质量,包括服务态度、服务效果、服务满意度等方面的评估。

5. 救助管理机构的管理水平,包括机构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评估。

6. 救助管理机构的安全管理,包括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评估。

7. 救助管理机构的社会责任,包括社会公益、社会责任、社会形象等方面的评估。

根据以上评估内容,MZ/T 025-2011 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标准将救助管理机构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评定结果将根据救助管理机构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进行综合评估,评定等级越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越好。

相关标准
GB/T 27922-2011 社会救助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GB/T 27923-2011 社会救助机构管理评价指南
GB/T 27924-2011 社会救助机构安全评价指南
GB/T 27925-2011 社会救助机构社会责任评价指南
GB/T 27926-2011 社会救助机构等级划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