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Z/T 019-2011
遗体保存服务
发布时间:2011-03-21 实施时间:2011-04-05
遗体保存是指将死者遗体保存在一定的条件下,以便于进行尸体解剖、病理学检查、法医学鉴定、医学教学和科学研究等活动。遗体保存服务是指为死者及其家属提供遗体保存服务的机构或个人。MZ/T 019-2011标准规定了遗体保存服务的管理和操作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1. 遗体保存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设施,保证遗体保存的质量和安全。
2. 遗体保存服务机构应当制定遗体保存操作规程,并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操作规程得到有效执行。
3. 遗体保存服务机构应当对遗体进行分类、登记、标识和记录,保证遗体的追溯性和安全性。
4. 遗体保存服务机构应当对遗体进行适当的处理和保存,包括冷藏、冷冻、防腐等措施,保证遗体的完整性和质量。
5. 遗体保存服务机构应当对遗体保存环境进行监测和控制,包括温度、湿度、空气质量等指标,保证环境的稳定和安全。
6. 遗体保存服务机构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预防和应对,保证遗体保存的安全和稳定。
7. 遗体保存服务机构应当对遗体保存过程中的问题和意见进行及时处理和反馈,保证服务的质量和满意度。
相关标准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002-2016 质量管理体系用语
GB/T 19003-2016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
GB/T 19011-2016 管理体系审核指南
GB/T 19633-2016 服务质量评价指南